溫氏股份1月21日晚間公告稱,為回報公司全體股東,讓全體股東分享公司經營成果,基于公司2015年度的經營情況,溫氏股份董事長溫鵬程現提議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625,247,38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不少于5元(含稅),合計派發(fā)現金股利不少于1,812,623,690.00元。同時以資本公積向股東每10股轉增不少于2股,合計轉增股本不少于725,049,476股。 公告透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僅為公司董事長的提議,并非董事會決議,具體預案需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審議通過后方能確定最終的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附:公告全文 廣東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預披露公告 2016年1月21日,廣東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溫氏股份”或“公司”)董事長溫鵬程先生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關于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及承諾,具體內容為: 1、為回報公司全體股東,讓全體股東分享公司經營成果,基于公司2015年度的經營情況,現提議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3,625,247,38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不少于5元(含稅),合計派發(fā)現金股利不少于1,812,623,690.00元。同時以資本公積向股東每10股轉增不少于2股,合計轉增股本不少于725,049,476股。 2、公司董事長溫鵬程先生承諾:在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召開審議關于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時投贊成票。公司董事會接到公司董事長溫鵬程先生關于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提議及承諾后,公司董事溫志芬先生、嚴居然先生、溫均生先生、溫小瓊女士、黃松德先生、黎沃燦先生、嚴居能先生對分配預案進行了討論,參與討論的董事占公司董事會成員總數的1/2以上。經討論,上述董事一致認為: 該預案不會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兼顧了股東的即期利益和長遠利益,與公司經營業(yè)績及未來發(fā)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深交所業(yè)務規(guī)則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具備合法性、合規(guī)性、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書面承諾在董事會召開關于審議上述利潤分配預案時投贊成票。 3、在該預案披露前,公司嚴格控制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并對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嚴禁內幕交易的告知義務。本次利潤分配預案僅為公司董事長的提議,并非董事會決議,具體預案需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審議通過后方能確定最終的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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