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標題: 批準文號重新備案后,原批準文號還可以用多長時間 [打印本頁]

作者: dengdaiqiji    時間: 2008-11-10 09:15
標題: 批準文號重新備案后,原批準文號還可以用多長時間
飼料批準文號重新申請后,原批準文號還可以可以用多長時間
作者: mbaun    時間: 2008-11-10 09:52
應該在本年度馬上換吧
作者: 京000001    時間: 2008-11-10 13:58
批準文號年限5年,5年到期即就作廢。
作者: dengdaiqiji    時間: 2008-11-10 21:00
不是到期,情況是這樣的,對于產(chǎn)品的企業(yè)標準是三年一備案,那三年備案完批準文號還有兩年的時間呢,這時候不是要去把批準文號要半個手續(xù)嘛,這時候原來的批準文號可以用繼續(xù)用多久
作者: mbaun    時間: 2008-11-14 16:34
我覺得兩個各是一條線
各辦各
作者: 國國    時間: 2008-11-14 19:58
同意樓上說的。批準文號等它到期了再去重新備案,沒必要提前兩年。企業(yè)標準改了出沒影響呀。
作者: dengdaiqiji    時間: 2008-11-14 20:11
好像不是這樣的,只要你和標準和原來的不一樣了,就得重新備案
作者: 京000001    時間: 2008-11-15 09:06
批準文號年限5年,5年到期即就作廢,在5年期間內(nèi),只要相應產(chǎn)品的標準指標改變、產(chǎn)品名稱改變就得重新辦理批號,否則就繼續(xù)使用,無論企業(yè)標準換號與否。
作者: 725fa5acb719d45    時間: 2008-11-15 09:17
同意8樓的觀點,事實上也是這樣執(zhí)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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