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655|回復: 16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廣州5人生產(chǎn)銷售瘦肉精一審被判刑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fā)表于 2010-3-27 09:37: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華網(wǎng)廣州3月26日電(記者 詹奕嘉)26日下午,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對廖基志、肖紅洋、譚樂元、陳青、謝擁軍等5人涉“瘦肉精”被控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三年不等。
  據(jù)天河區(qū)法院調(diào)研部門介紹,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2月,廖基志以人民幣300元的價格將3小包“瘦肉精”販賣給養(yǎng)豬戶易某。2月19日,廖基志在湖南省漣源市向養(yǎng)豬戶收購含有“瘦肉精”的111頭生豬,并于次日下午將111頭生豬運到天河牲畜交易市場交由譚樂元等人銷售。在明知生豬含有“瘦肉精”的情況下,陳青、譚樂元仍在該市場37號檔口銷售這批生豬。執(zhí)法人員到市場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檔口內(nèi)的3頭生豬經(jīng)檢測含有鹽酸克倫特羅(俗稱“瘦肉精”),廖基志等人銷售出去的部分生豬豬肉、豬心經(jīng)檢測亦含有鹽酸克倫特羅。
  2009年2月18日,陳青購進一批生豬在37號檔口銷售。經(jīng)檢驗,當天從該檔口銷售給客戶劉某、羅某等人的1頭生豬含有鹽酸克倫特羅。
  公訴機關查明,2008年底和2009年初,肖紅洋以每包70元的價格將多包“瘦肉精”販賣給養(yǎng)豬戶吳某,并向吳某傳授使用方法。2009年2月19日,肖紅洋在漣源市向吳某等人收購了含有“瘦肉精”的115頭生豬,并于次日下午將115頭生豬運到天河牲畜交易市場交由汪建立在22號檔口銷售。當晚,執(zhí)法人員在22號檔口檢查汪建立未銷售出去的28頭生豬時,檢出8頭含有鹽酸克倫特羅。
  2009年2月16日、17日,謝擁軍收購含有“瘦肉精”的兩批豬共148頭。為能使豬順利進場銷售,謝擁軍偽造了《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動物及動物產(chǎn)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2009年2月17日,謝擁軍在5號檔口銷售生豬,當天其銷售給客戶歐陽某某的生豬導致多人在食用后“瘦肉精”中毒。
  天河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廖基志結伙販賣國家明令禁止在飼料中使用的藥品鹽酸克倫特羅用于養(yǎng)殖生豬,其行為已構成生產(chǎn)有毒、有害食品罪;譚樂元、陳青結伙銷售明知使用鹽酸克倫特羅養(yǎng)殖的生豬,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肖紅洋向他人販賣鹽酸克倫特羅用于養(yǎng)殖生豬,并銷售明知使用該類違禁藥品養(yǎng)殖的生豬,其行為已構成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謝擁軍偽造、購買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天河區(qū)法院判決,廖基志犯生產(chǎn)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譚樂元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陳青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肖紅洋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謝擁軍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汪建立等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
中國畜牧人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

評分

參與人數(shù) 2論壇幣 +40 收起 理由
穆然 + 30
畜牧刀客 + 10

查看全部評分

版權聲明:本文內(nèi)容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僅供畜牧人網(wǎng)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
沙發(fā)
發(fā)表于 2010-3-27 09:55:49 | 只看該作者
什么時間才能從根本做到不造假?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板凳
發(fā)表于 2010-3-27 10:06:07 | 只看該作者
有震攝作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地毯
發(fā)表于 2010-3-27 10:18:41 | 只看該作者
坑人害己。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fā)表于 2010-3-27 12:43:19 | 只看該作者
違法成本不高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fā)表于 2010-3-27 12:53:07 | 只看該作者
這樣的人殺無赦!重罰之下,看看還有沒有人再亂用違禁藥物了,給我們的子孫留下一片藍天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
發(fā)表于 2010-3-27 13:03:08 | 只看該作者
死人了 才查   為時晚矣!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
發(fā)表于 2010-3-27 13:12:51 | 只看該作者
教訓,不義之財不可取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
發(fā)表于 2010-3-27 22:02:59 | 只看該作者
報道得好啊!讓他們知道惡果!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0
發(fā)表于 2010-3-28 07:41:14 | 只看該作者
@@001:
">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

本版積分規(guī)則

發(fā)布主題 快速回復 返回列表 聯(lián)系我們

關于社區(qū)|廣告合作|聯(lián)系我們|幫助中心|小黑屋|手機版|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5824號

北京宏牧偉業(yè)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京ICP備11016518號-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10-17 00:59, 技術支持:溫州諸葛云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